L1簽證作為辦理美國移民的一種方式,有何優(yōu)劣勢?
L-1簽證是美國移民局專門發(fā)給那些在美國開設了分公司的跨國公司經(jīng)理及特殊人才的工作簽證。它的特點是準許申請人具有“雙重傾向”:既非移民,又可以有移民的特征。
L簽證分類:
a. L-1A: 跨國公司高級經(jīng)理和行政主管
b. L-1B: 跨國公司專業(yè)技術人員
相比其他商業(yè)移民簽證而言,美國L-1簽證具有以下很多方面的優(yōu)勢:
1、可多次入境
L-1每次有效期為一年至三年,有一次進出及多次進出兩種。在簽證通過后只要交120美金,就可以獲得多次往返的簽證,節(jié)省許多不必要的麻煩。
2、申請速度快
L-1簽證無需等待配額和排期,申請和批準時間短,加急申請,移民局受理后15天就有審批結果。從準備資料開始,最快3個月可以獲批。
3、可長期留美
美國公司如果還沒有運營或者運營不足一年,移民局一般只批準一年的有效期。到期時,可申請延期,一般每一次可以拿到兩至三年的延期。L-1A高管累計最長可在美停留7年,L-1B專業(yè)人才最長可在美停留5年。
4、可全家赴美
L-1人員的家屬(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)可以獲得L-2的身份,跟隨來美國。辦理相關手續(xù)或滿足學校的規(guī)定后,L-2可以在美國公立學校就讀并可享受本地學費待遇。可以節(jié)省一大筆留學費用。
5、配偶可合法工作
L-1的配偶,可以向美國移民局申請工卡(EAD),獲批后可以在美國合法工作。
6、可全家申請綠卡
如果美國公司正式運營一年以上并有經(jīng)營效益,L-1簽證持有者即可通過第一優(yōu)先勞工移民(EB-1C)的方式申請綠卡,而不需要勞工部的層層審批。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一同申請。
7、可擁有“雙重傾向”
L-1因為移民法允許L-1簽證持有者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,即“雙重傾向(dual intent)”簽證,所以在使(領)館申請簽證的過程中,簽證官不會以申請人有移民傾向而拒簽。
8、無規(guī)模限制
美國L-1簽證不像EB5簽證那樣對投資額有具體的規(guī)定,美國移民法對申請L-1簽證的跨國公司的規(guī)模沒有具體規(guī)定,對其投資額也沒有具體規(guī)定,對公司的啟動資金也沒有具體規(guī)定。
9、無生意限制
美國移民法關于L-1的規(guī)定,美國的公司和中國的公司需要保持所有權從屬關系或關聯(lián)關系,沒有必須是相同行業(yè)的要求。另外,在美國購買一個公司也可以,不必新建。可以100%股權買過來,也可以只是控股。
10、無學歷要求
美國移民法規(guī)定L-1簽證的持有者必須在過去三年中至少連續(xù)一年以上擔任高級管理人員,行政主管(L-1A)或擁有特殊知識技術人員(L-1B),L-1簽證申請必須證明申請人有擔任其職位的能力,但沒有對學位,語言,和工作經(jīng)驗提出具體的要求。
11、無配額限制
目前,美國對L-1簽證沒有提出配額限制,不像工作簽證H-1B那樣有年度名額限制,所以,不論美國經(jīng)濟好壞,L-1簽證均不需要抽簽或者名額等待等問題。
12、L-1的家屬可以自由轉換身份
L-1的家屬可以通過L-2身份,進入美國,在美國居留期間,可以通過找工作,或申請學校轉換其它非移民身份,如H-1,F-1,B-1,B-2,L-1等等。同時也可以通過其它移民途徑申請綠卡。
13、L-1身份不受綠卡申請影響
L-1持有者可通過第一優(yōu)先勞工移民(EB-1C)的方式轉綠卡,如果符合相應的條件,也可以通過其它移民途徑(比如杰出人才EB-1A、EB-1B、國家利益豁免NIW、百萬投資EB5等等)申請綠卡。在轉綠卡過程中,L-1身份不受影響并可以自由出入美國境外。(即:EB5申請人可以同時申請L-1簽證)
14、L-1跨國公司無綠卡限制
如果美國公司運營操作正常,條件成熟,并已為現(xiàn)任的L-1簽證受益者申請到綠卡,因運營管理需要,跨國公司還可以派遣其他人員接替現(xiàn)任的綠卡獲得者,并為新的外派雇員申請L-1簽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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